大安市住建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厅函〔2020〕63号)和《关于转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大政公组办函〔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住建局联系(电话:0436-522346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安市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等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稳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牵头负责,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科室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有效保障了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工作质量和效果不断得到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36

8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

+24

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6460404元

2020年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总数量(非新闻类、消息类):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配套制度需继续完善。二是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落实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确保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内容清晰,主题分类合理准确。确保有专人负责个人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工作。

  二是加大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按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做好以政府名义印发的关于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公共文化等社会高度专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优化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板块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坚持日常督导和年度考核相结合,使公开信息格式更规范、内容更严谨、要素更充分、可读性实用性更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