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01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现将2012年度大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发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安市嫩江街44号,电话:0436-3252978,联系人:苑广宇)。

  一、201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是公安工作取得新成绩、迈出新步伐的重要一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紧紧依靠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积极打造“透明警务”、“阳光警务”工程,全面提高行政效率和为民服务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大安市公安局在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140余条信息。

  (一)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公开制度健全完善。2012年初,大安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市长助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陈辞繁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指挥中心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有关工作。为了进一步明确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市公安局建立了向党委、政府和社会团体及新闻媒体报告工作制度,处理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公开调解、公开裁决制度,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管辖分工规定,消防系统办案程序及责任追究监督规定,交警定期发布违规驾驶员处罚通报制度等7项工作规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公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规范执法和警务公开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

  (二)职责权限严格规范,内外监督有效强化。一是在规范职责权限方面,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市公安局统揽全局,科学分析,建立了一整套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为广大公安民警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提供强大的政治支撑和制度保障,也为内部监督提供全面严谨的执行依据;二是在外部监督方面,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大走访”“五进七讲”活动,主动深入基层接访、走访、回访、测评,广泛征求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警企座谈会”和“向人民报告会”的形式,主动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汇报工作,了解掌握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新期待和新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排忧解难,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2012年,全市公安机关召开各类警企座谈会、向人民汇报会20余次。

  (三)服务措施更加优化,工作落实更加到位。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相继出台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全市的经济发展,结合工作实际,从警务公开、报警服务、案件受理、治安管理、户政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2012年初警务改革后,借助扁平化管理和警力下沉的优势,陆续推出了代办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委托办理等多项便民措施,在市局出入境办证办照大厅、基层户籍等窗口单位,统一设立警务公开栏和便民服务指南,印制事项办理宣传单,在条件允许的单位建立电子触摸屏和电子屏幕显示系统,基本实现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内容、服务时限和服务设施的统一,进一步提高了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服务的水平。

  (四)公开范围全面及时,公开内容准确详细。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2012年,市公安局组织专人对职责权限、执法依据等进行认真梳理,确定公开重点。在行政管理方面,逐项公开了行政审批设定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承办部门、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环节,对行政审批结果,按照受理时间、办结时限、办理结果、批件文号等也逐人、逐事、逐项予以公开;在刑事执法方面,对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受理部门和机构设置予以公开,保障公正严格的刑事司法。此外,市公安局还将公安工作动态及警务改革等人民群众需要知悉的相关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公开内容,适时予以公开。2012年,市公安局报送公开各类信息近500余件,进一步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二、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2012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牢记宗旨,奋发有为,科学探索,改革创新,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赢得了党委政府、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但是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还是不容忽视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思想认识还没有全面贯彻落实,部分基层单位和民警对此项工作认识上存在误区,工作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公开方式过于程式化,准确性、灵活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开的范围和受众的知悉领域还有拓展的空间。

  三、2013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2013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建设“平安大安”为目标,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抓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梳理和审查现有政务公开制度,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加快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制度的有效措施。

  (二)抓认识教育,打牢政务公开工作思想根基。进一步提高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安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和管理,打牢思想根基,强化督导考核,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抓公开内容,实现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功能。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内容,切实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工作方向,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抓日常结合,助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与公安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实现业务工作为政务公开提供准确详实的基础依据,政务公开助推公安业务工作不断科学发展的良性局面,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大安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