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02    点击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公开大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数据。 

  全文包括2018年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安市公安局803办公室,电话:0436—5053000)。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政务公开任务

  大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钱孔亮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韩雷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政务公开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警种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大安市公安局结合各部门警种职能,经征求相关部门警种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2018年吉林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2018年吉林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局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警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局机关各承办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主动履责,把握主要任务、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一是公开“四张清单”。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文件,编制了公安行政职权项目对应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单中明确办事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审批层级、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信息;编制与服务创业创新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服务事项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了中介服务机构公开公示,并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办事机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市政府网站上均已公开,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公开“办事指南”。全面公开我局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编制《大安市公安局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办事指南已做成宣传卡片公开摆放在窗口前,群众可以即时浏览,也可以带走传阅。

  三是公开“一站式”服务流程。在政务大厅设立“一站式”审批综合窗口,统一了审批模式,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当地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在“一站式”办公地点公布项目流程图,摆放办事指南,建立工作制度,增设服务前导台,开展特色服务,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公布咨询和投诉监督电话,利用公众评价系统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满意度评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梳理审批事项产生的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经营范围及地址、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等信息等及行政许可名称、文件编号、有效期等信息,全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公开刑事、治安行政、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流程,开通了以“办案单位网上公开、案件办理状态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为内容的执法公开查询系统,促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用好载体,强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大安公安宣传、大安市出入境、大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微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提高信息更新数量和更新速度,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平台效能。截至目前,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9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0条,通过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网上办事共计61件。

                                                       

 

  二是做好建议提案复文公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全市“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安排部署,大安市公安局圆满完成了2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的办理任务,实现了建议提案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三个100%的工作目标。

  三是拓宽政务公开形式。大安市公安局在充分发挥公安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政务平台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同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白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对吉林省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助力吉林全面振兴二十项措施,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推出新功能,省公安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意见放宽落户政策,全省公安机关公开缉捕重大命案逃犯,大安市公安局约谈火灾隐患突出单位等一系列重大社会关注的政务举措、部署,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有力地扩大了社会影响。2018年我局在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白城日报、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媒体发稿210余篇,累计点击阅读量超过35万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5件,均已办结。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对全部申请人的回复件免除邮寄费。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大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但还有需改进之处,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宽,政策解读信息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大安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力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以确保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有数量、有质量、有效果,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方面争取新突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特此报告。                         

         大安市公安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