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大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安市长白北街;邮编:131300;电话:0436-5292966;传真:0436-5053000)。

  一、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政务公开

  2020年大安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和对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政务公开任务

  大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韩雷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红城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政务公开遇到的矛盾和困难,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警种各司其职、群众广泛参与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大安市公安局结合各部门警种职能,经征求相关部门警种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2020年吉林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和《2020年吉林大安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要求局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警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局机关各承办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职责要求和任务分工,主动履责,把握主要任务、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工作重点,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

  (三)突出重点,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一是公开“四张清单”。全面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文件,编制了公安行政职权项目对应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单中明确办事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审批层级、收费依据及标准等信息;编制与服务创业创新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现了服务事项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明确了中介服务机构公开公示,并由服务对象自主选择的办事机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市政府网站上均已公开,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二是公开“办事指南”。全面公开我局行政许可办事流程,编制《大安市公安局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办事指南已做成宣传卡片公开摆放在窗口前,群众可以即时浏览,也可以带走传阅。

  三是公开“最多跑一次”服务流程。在政务大厅设立“一站式”审批综合窗口,统一了审批模式,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当地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在“一站式”办公地点公布项目流程图,摆放“最多跑一次”办事指南,建立工作制度,增设服务前导台,开展特色服务,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公布咨询和投诉监督电话,利用公众评价系统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满意度评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梳理审批事项产生的市场主体工商登记信息及行政许可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经营范围及地址、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等信息等及行政许可名称、文件编号、有效期等信息,全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公开刑事、治安行政、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案件办理流程,开通了以“办案单位网上公开、案件办理状态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网上公开”为内容的执法公开查询系统,促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领域的深度、广度与公众的期待和需求仍有一定差距。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公安部、公安厅部署,认真落实实施《条例》,努力回应群众期待和关切,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形象化、通俗化。全力做好重大决策措施解读工作。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做好深度、精度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创新解读传播形式,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工作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以修订后的《条例》施行为契机,开展全局的宣传贯彻和业务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主动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