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11-01    点击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大安市国土资源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http://222.163.159.222:8441/zwdtSjgl/Directory/showDir.jsp?keyid=PI201702271059560837)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大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0436-5224027。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总要求,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要特点:

  (一)信息主动公开为常态

  我局今年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为方便群众查询,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优化更新,特别是针对不动产方面进行页面设计,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加强“领导信箱”、 “网上信访”、等渠道的交流力度,提高了公众参与量,进一步提升与民互动交流效果。并借助开展“6.25地球日”、“4.22土地日”等活动,进一步宣传土地政策,地质灾害防治,以及传递政府信息。

  (二)突出重点领域,扎实推进征地信息公开

  一是对国土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的公开内容在时限内进行了应公开全部主动公开;二是依法按行政时段对包括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土地划拨、出让转让、土地供应、不动产权证遗失、矿业权审批结果等在内的行政事项进行了公示公告。对公众关注的征地、2006年以来的历史信息进行了补充公开;三是围绕提供用地保障、节约集约用地用矿、国土执法、不动产登记、廉政建设等工作,对决策、执行、结果动态进行了全面及时公开。

  (三)服务至上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根据《大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了网上在线申请方式,从操作层面对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办理程序以及时限、告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具体经办人员,主动加强与申请对象的沟通,了解掌握真实诉求,认真研究答复意见,严格按照法定时间和法定程序答复申请人,受理和答复工作流程规范有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们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86条,主要有:工作动态类12条、政务公开102条、专项工作4条、办事指南9条、政务法规5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6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对全国国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强化。对此,我们将根据《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落实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重点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努力畅通以我局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3、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对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真实情况,发现总结先进典型,指导基层妥善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大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