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经济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2    点击数:

  2018年度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大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编制。报告全文由“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此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大安市长白南街15号;邮编:131300;电话:0436-5227538)。

  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工信局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经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信息维护责任人。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要日程来抓,强化了后台维护和文件的录入管理。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信息的准确无误,努力塑造一个公开、透明的部门形象。

  (二)完善制度抓落实。我局按分工要求公布信息,落实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程序,公开的信息都依据保密审查制度进行保密审查后发布,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及时更新、发布相关政策文件等信息。

  (三)积极自检自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项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群众要求公开有关信息的申请0起。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

  存在的问题: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意识;二是各科室通力配合,提升信息质量和时效;三是加强对QQ、微信等新技术、新媒体的学习和应用。

   五、主动公开情况     

 

大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