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林业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2-10    点击数: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编制本报告,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处理情况、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10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细化工作标准,委派2人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规定,结合政府门户的信息目录分类,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上传网站发布,方便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内容。2010年大安市林业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月31日。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林业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设立了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等多个栏目,方便了公众了解、査询、办理我局相关事务;通过大安林业在线网站及时发布行政通知、政策法规、服务承诺、工作动态、技术信息、行政执法等情况,对林业局的主要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共服务相关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宣传。
  (三)公开及时性。文件信息从生成到公开均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及时性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我局已设立申请窗口。201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申请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提起申请复议、行政诉讼、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所有发布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均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

 

 

 

大安市林业局
201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