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1-21    点击数: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汇总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林业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吉林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加快大安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累计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全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处理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
  五、2016年工作安排
  (一)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完善工作机制。林业局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动各科室增强依法公开意识,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要依法依规做好本职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好信息公开关;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继续做好信息的选择、报送、校对工作;三是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凡是符合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报批后第一时间予以公布。
 

 

 

 

 

  大安市林业局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