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民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2-10    点击数:

  本年报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要求,由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编制。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请联系:大安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办,联系电话:0436-5222233,邮箱:dasmzj9999@163.com。

  一 、概述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要求,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在市政府网站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注重学习培训

  加强宣传和领导,在全体工作人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组织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派工作人员参加网页制作、上传等相关流程业务学习,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编制《指南》和《目录》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完善《大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目录、指南、依申请流程图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办法》、《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暂行规定》等5个配套制度,并在大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栏上进行了发布,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规范移交市档案馆。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并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分工,明确要求和责任。按规定要求办公室负责全局性、跨部门的文件处理工作,落实具体任务,负责相关政策意见的答复工作。同时建立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化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增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透明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了我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推进机构、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程序等;明确了各条信息更新维护责任人、更新周期和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机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及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工作的监督投诉等。

  (五)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冯国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翟利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冯国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翟利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2012年度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民政救灾类信息22条,优抚安置类信息12条,社会组织管理类信息12条,区划地名类信息 1条,殡改类3条,其它信息类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受理0例依申请信息公开。

  四、咨询处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173人次,当面咨询接待31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或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三是网站建设技术力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公开内容要进一步扩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工作流程要进一步规范。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理情况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宣传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保证群众的知情权。

  4、审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认真做好公开文件的审查工作。

  201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