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2-10    点击数: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由市民政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市民政局联系电话:5222233。

  一 、概 述

  一年来,市民政局一直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推进,及时公示、公开各类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五保供养等动态情况,随时公布动态信息,认真答复市民咨询,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市相关要求,2014年,市民政局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建立制度、加强领导、扩大信息等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2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同时在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市民可在网上随时查询信息。截至2014年末,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迈向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轨道,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等工作顺利开展。

  2014年,市民政局在以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按照《条例》及政务大厅的具体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公室。办公室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了网站的正常运转和内容的适时更新。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分别指定l名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主要向局办公室提供包括民政动态信息、规章文件、重要会议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大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大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大安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图》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大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等。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三是扩大公开范围。为了更好地保障市民对民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主要在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首先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服务机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方面的内容;其次是增加信息公开的深度,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增加信息量;最后是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系统地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我局 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80条,占信息总数的72.72%;政策文件10条,占信息总数的9.1%;办事指南2条,占信息总数的1.8%;通知公告栏2条,占信息总数的1.8%;文件公开7条,占信息总数的14.58%。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充分发挥局网站作用,在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2、民政低保、五保申报程序等民政信息在城乡民政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展示;

  3、一些重要的民政信息和工作动态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件,也无不予公开件。

  四、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全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机构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2 名,其中信息维护人员 1 名。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的网上发布。

  (二)工作经费支出总数: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全额保障。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本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业性管理人才缺乏,由于民政事务繁多,人员编制有限,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匮乏。二是公开的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

  (二)改进措施。一是抽调专人进行管理,在人员极为紧缺的情况下,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转。二是积极争取参加上级相关业务的系统培训,并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民政局网站建设和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并根据群众需求丰富网站专题专栏,充分发挥民政局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的作用。广泛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民政公告及各级民政政策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四是加强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增强“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五是加强信息公开受理服务工作。加强人员配备,将业务能力强、沟通能力好、法律意识强的同志安排在信息公开受理第一线。争取在与群众接触的第一时间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受理窗口的服务形象。

  大安市民政局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