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大安市工商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10    点击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大安市工商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2年,大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大安市人民政府和省局的领导部署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开展工作,主要取得了如下进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及透明度,我们成立了以局长吕志成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处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局党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和规划,分析研究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和重要问题,领导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为主任。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提出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措施建议;组织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拟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合法性;协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编制指南,界定内容,完成了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界定。以本单位清理出的内容为依据,结合《条例》对目录内容做出的明确规定,按照全市统一格式要求,对应公开信息开展了目录编制和分类,注重将《条例》的要求贯穿到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中。

  (三)统筹规划,全面落实。要求各直属单位都要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搞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改进行政管理机制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强化监督检查,采取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信箱、聘请监督员等方式,构建多层面的监督网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征询意见和建议,真正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建立了《大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大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大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审核机制,规定文件在起草时就必须提出公开与否的意见,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 

  (五)加强学习,注重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我局及时组织所属部门负责人对《条例》进行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在职工大会上介绍和讲解此项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围绕此项工作切实做好相关服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市政府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开展条例的普及宣传。提高了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了对信息公开条例内容的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60条。

  1.机构职能管理信息:无

  2.政策文件类信息:无

  3.规划类文件类信息:无

  4.公众类密切关切重大事项类信息60条,占100%

  5.公共资金使用监督类信息:无

  6.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信息: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行政复议诉讼申诉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开展信息公开以来,取得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客观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201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二是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三是认真对待信息公开权利人申请,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妥善解决对我局信息公开提出的复议、诉讼和申诉,及时反馈结果。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督查,做好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

 

 

大安市工商局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