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03    点击数:

   大安市市场监督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行政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17年,通过政务公开栏张贴政府信息61条,通过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办理消费投诉、解决民意诉求87件。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随着登记制度改革,我局坚持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对涉及到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把涉及我局相关项目重新进行编制,并及时在网上公布。截至目前,我局的权力清单通过审查并在大安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公布,权力清单共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个方面,共涉及700余项具体内容。

 (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局在白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全国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吉林)等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食品药品安全提示、督查抽查信息等40余条,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处罚信息197件。

 (三)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通过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企业自主公示信息。截至6月30日,2017年度全市企业2982户,年报2853户,年报率95.7%;个体工商户21691户,年报20630户,年报率95.11%;农民专业合作社2315户,年报1907户,年报率82.39%。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截止9月末,完成10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抽取772户,抽查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

  二、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工作实效

 (一)探索途径,全面覆盖。积极探索信息公开途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宣传信息,制作形象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海报等方式,构筑了形式新颖、多层次、多角度、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创新载体,多元共建。努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实现公开平台多元化。今年该局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月”、“法制月宣传”等重大政务活动,用贴近民生的角度全方位反映市场监管工作。同时,运用现代通讯手段,开通了“大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账号和“今日头条”头条号,为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创建平台。

 (三)借力部门,提升效能。为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打破信息孤岛,实现市场监管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与有关部门信用信息的公开互动,增强失信惩戒的有效性、准确性,联合市30多个职能部门做好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工作,按照省政府精神实现信息一网归集的惩戒机制。

  三、夯实平台基础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市市场监管局机构成立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明确专职信息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公众账号的总体维护,信息网络分局联络员负责显示屏及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法规科信息联络员负责全局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示工作,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争取重要信息不滞后、热点信息不留白。

 (二)完善机制建设。借业务整合新建的契机,相互借鉴原有两个平台的先进制度和做法,出台《大安市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业务规范体制,形成“培训教育、实绩检测、考评督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念。

 (三)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实行抽查及通报制度,强化网络在线检查,定期对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逐条进行检查,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

  四、当前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远远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环境信息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五、下步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全面、质量优先、层级审批、及时公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全面的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积极参加市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邀请业务熟手、能手对我局信息报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3、创新工作理念,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便于群众参与、易于群众接受为原则,在微信公众平台上设置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大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