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03    点击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通知《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工作通知》的要求,在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形式,完善设施等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李春发为组长,班子副职为副组长的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以及保密审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承办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科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

  1、工作部署和安排情况。大安市司法局以“推行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由近及远、全面清理;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把思想统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保证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2、学习、培训及软件使用情况。2008年大安市司法局共派出3人参加了政务大厅组织的主要以介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的原则、主体、内容、载体和要求以及编码规范指南、软件系统的具体操作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通过培训,参训人员较好地掌握了信息系统软件的操作使用,对信息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与技能,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大安市司法局确定专机登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并安装防病毒软件,确保该系统的运行安全。

  3、细化、优化工作流程情况。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制定了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内容,即以编制公开目录和编制公开指南为重点,认真按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该公开的内容依法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应急管理、政务动态、规章制度、承诺事项等全部公开。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规范和明确,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本机关对2008年5月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

  1、机构职能管理:主动公开14条,占77.8%;主要向社会公布了大安市司法局主要职能、六位领导班子成员信息,局机关3个职能科室及政治处的信息;

  2、政策文件类信息:主动公开4条,占22.2%;

  3、规划类文件信息:无;

  4、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类信息:无;

  5、公共资金使用监督类信息:无;

  6、涉及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无。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在大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无;

  3、新闻发布会:无;

  4、其他形式:无。

  (三)公开的及时性

  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数量为18条,占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数量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有兼职工作人员3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全年经费支出1000元;

  (3)全年无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费用的支出;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局还存在制度上不健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理顺科室关系,做到信息及时发布。

  大安市司法局

  2009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