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点击数: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安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安市人民路东司法局;邮编:131300;电话:0436-5056107)。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省、白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及时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按照《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司法局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引,确定办理流程并集中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2年度,市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我局能够严格按照信息审核发布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做到维护管理及时高效和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合法。
  (五)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完成2022年政务新媒体的自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立行立改,完善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做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内信息更新工作,确保基本信息完整、运行状态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通过技术手段保障信息公开的能力还需提升;三是制度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制度还需不断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增强实效性,及时发布我局政策法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推进完成情况等信息。
  2.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结合日常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3.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对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梳理、检查,建立健全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2022年,市司法局将按照《条例》的要求,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制度,依法合规办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着力通过制度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二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泛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预公开程序;三要向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典型进行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安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