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3-10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大安市水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的,请与大安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安市康平北街5-16号 电话:0436-5265099 联系邮箱:792205354@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确保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坚持依法依规、应公开尽公开原则,2025年度累计完成政务公开发布信息2份,其中包括公示类信息1份、报告类信息1份,均按要求在指定平台及时对外发布,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受理、审核、答复流程,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相关投诉、复议及诉讼事项。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等官方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内容更新与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发布渠道畅通、信息内容准确、查阅便捷。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公开意识与业务能力,按时完成考核、总结等各项基础性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公开信息数量偏少,公开内容覆盖面不够全面,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仍需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拓宽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信息发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严格按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全年共发布政务公开信息两份,分别为公示一份、报告一份,无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